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核發事項辦事指南
一、受理范圍
本指南內容適用于全國海域疏浚物、漁業加工廢料、惰性無機地質材料、天然有機廢料、人體骨灰的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核發事項(行政許可、項目編碼51012)。
三、辦理依據
1、《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劃轉至生態環境部,以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加強環境污染治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任何單位未經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傾倒任何廢棄物。需要傾倒廢棄物的單位必須向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發給許可證后,方可傾倒。
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字﹝2018﹞70號)明確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負責全國海洋生態環境監管工作,負責防治廢棄物海洋傾倒對海洋損害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劃定海洋傾倒區。
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第六條:需要向海洋傾倒廢棄物的單位,應事先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規定的格式填報傾倒廢棄物申請書,并附報廢棄物特性和成分檢驗單。主管部門在接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予以審批。對同意傾倒者應發給廢棄物傾倒許可證。
5、《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條:海洋傾廢實行許可證制度。第十二條:申請傾倒許可證應填報傾倒廢棄物申請書。第十三條: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書后兩個月內應予以答復。經審查批準的應簽發傾倒許可證。
四、受理機構
生態環境部(行政審批大廳)
五、決定機構
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
六、辦理條件
(一)申請主體
廢棄物所有者及疏浚工程單位,或與其有合同約定的傾廢作業實施單位。
(二)批準受理條件
(1)有適宜開展廢棄物傾倒的傾倒區
(2)經廢棄物特性和成分檢驗,向海傾倒廢棄物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相關要求。
(3)新建建設項目已立項,并已獲得環境影響批復文件。
不符合上述準許條件之一的,不予批準。
七、審查材料清單
八、申請受理
(一)接收方式
(1)窗口送達
生態環境部行政服務大廳:北京市西城區平安里西大街45號。
(2)信函接收
生態環境部行政服務大廳:北京市西城區平安里西大街45號,郵編100035。
(二)受理時間
工作日8:30-17:00。
九、辦理流程
見流程圖
十、傾倒費收費依據及繳納方式
(一)收費依據
(1)《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向海洋傾倒廢棄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傾倒費”。
(2)《海洋傾廢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要求“申請傾倒許可證和更換傾倒許可證均應繳納費用”。
(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廢棄物海洋傾倒費收費標準以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1927號)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和其他管轄海域傾倒各類廢棄物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實體,按規定繳納廢棄物海洋傾倒費”。
(二)收費標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廢棄物海洋傾倒費收費標準以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1927號)規定“繳納廢棄物海洋傾倒費,按照所附《廢棄物海洋傾倒費收費標準》的規定執行”。
廢棄物海洋傾倒費收費標準(單位:元/立方米)
說 明:
1.傾倒地區與傾倒方式
(1)近岸傾倒:指傾倒區距離海岸12海里以內。
(2)遠海傾倒:指傾倒區距離海岸12海里以外。
(3)有益處置:指將廢棄物作為海灘及養殖海底培育、營造生物棲息地、岸線維護或加固、美化景觀、海上建壩等海洋工程原材料而進行的海洋處置方式。
2.廢棄物種類
按有關規定,可以在海上傾倒的廢棄物包括七大類,具體是:
(1)疏浚物:從水下挖掘出的沉積物,包括淤積的、河流沖刷形成的或自然沉積的沉淀物。依據疏浚物海洋傾倒分類標準,按照疏浚物的特性、污染物含量水平及其對海洋環境的影響程度,疏浚物分為三類:清潔疏浚物、沾污疏浚物和污染疏浚物。沾污疏浚物和污染疏浚物必須進行生物學檢驗,并進行適當處理后方可在海上傾倒。
(2)城市陰溝淤泥:市政污水處理后殘余的富含有機物的廢物,主要由物理過程產生。
(3)漁業加工廢料:由遠洋捕撈、水產養殖等漁業加工過程所產生的含有水產品肉、皮、骨、內臟、外殼或魚粉殘液等廢物。
(4)惰性無機地質材料:礦物開采或工程建設產生的來源于自然界的無機廢棄物。主要成分為巖石、砂石和泥土等,不得含有海泥、塘泥、家居垃圾、塑膠、金屬、瀝青、工業和化工廢料、木材和動植物殘體。
(5)天然有機物:源于農業產出的動植物。
(6)島上建筑物料:遠離大陸的島嶼產生的包括鐵、鋼、混凝土和只會產生物理影響的無害物質。
(7)船舶、平臺:船舶是指任何形式的水上航行工具。平臺是為生產、加工、儲存或支持礦物資源開采設計并制造的裝置。
3.疏浚物傾倒量的核定方法
由主管部門按疏浚工程水下實際基建開挖量進行核定。
(三)繳費程序
(1)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審核通過后,由生態環境部機關服務中心財務處(簡稱執收單位)向繳款人出具《非稅收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版)》。
(2)繳款人持《非稅收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版)》上攜帶的繳款碼,到代理銀行向指定賬戶繳入相關費用。
(3)執收單位在收到代理銀行收款通知當日,最遲次日(節假日順延),完成收入確認,通知海洋生態環境司。并向繳款人開具《非稅收收入一般繳款書》,加蓋財務印章,作為收款憑據。
十一、審批結果
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
十二、結果送達
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核發完成后,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短信形式告知申請者,并通過現場領取或郵寄方式送出。
十三、申請單位權利和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生態環境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十四、監督和投訴渠道
(一)窗口投訴:生態環境部信訪辦公室
(二)電話投訴:(010)66556060
(三)信函投訴:
投訴受理部門名稱:生態環境部信訪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十五、辦公地址和時間
(一)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行政審批大廳。
(二)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00。
(三)乘車路線:乘地鐵2號線、6號線到車公莊站,從B出口方向向南走70米再向東走200米。
十六、公開查詢
(一)窗口咨詢:
部門名稱:生態環境部行政審批大廳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電話:(010)66556090
(二)電話咨詢:
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監管一處(010)661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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