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通報重點區域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
為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有關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向重點區域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了《關于重點區域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的函》(以下簡稱《通報》),對各城市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平均濃度和同比變化幅度分別進行了排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濃度范圍為47~108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為78μg/m3,同比下降4.9%。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長治,分別為47μg/m3、57μg/m3和61μg/m3;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安陽、濮陽和鶴壁,分別為108μg/m3、96μg/m3和91μg/m3。從改善幅度看,20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其中13個城市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為保定、開封和廊坊,同比分別下降22.8%、15.8%和14.9%。濟寧、德州、鶴壁、聊城、天津、安陽、晉城、濟南等8個城市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其中濟寧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16.2%。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濃度范圍為21~81μg/m3,平均為51μg/m3,同比下降5.6%。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舟山、黃山和麗水,分別為21μg/m3、28μg/m3、30μg/m3;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是亳州和阜陽,濃度均為81μg/m3,其次是淮北,為79μg/m3。從改善幅度看,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中,32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個城市同比持平,另外8個城市同比不降反升。3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紹興、寧波和合肥,同比分別下降了21.6%、17.5%和17.5% 。反彈幅度最大的3個城市為溫州、金華和宿遷,同比分別上升10.3%、8.1%和6.2%。
汾渭平原11個城市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濃度范圍為49~94μg/m3,平均為78μg/m3,同比下降2.5%。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城市是呂梁,為49μg/m3;濃度最高的是咸陽,為94μg/m3。從改善幅度看,7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其中6個城市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呂梁、晉中和臨汾,同比分別下降15.5%、11.6%和8.2%。西安PM2.5濃度同比持平。運城、寶雞和洛陽PM2.5濃度不降反升,同比分別上升了9.4%、4.2%和1.2%。
《通報》還提出,請各地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實施精準治理,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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