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設“垂管辦” 力避地方保護掣肘
垂直管理改革也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牽一發而動全身,不只是機構隸屬關系的調整,也將涉及地方政府層級間事權、政府相關工作部門間職能、環保系統內部職責運行關系等的調整,還需要對環境治理基礎制度進行改革完善。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1日獨家獲悉,根據中央部署,環境保護部已設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辦事部門——“垂管辦”。目前,這一消息尚未正式對外公布。
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
在本月召開的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表示,“十三五”時期,要加快推動建立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完善環境監管執法制度,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陳吉寧表示,今年要對做好過渡期間工作,下發相關通知,研究制定試點方案并開展試點,對試點省份在能力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碍h保系統都很關注此事,既要鼓勵地方積極探索、開展試點示范,又要按照統一部署,防止搶跑,爭取2到3年左右完成改革任務!
在21日環保部召開的全國環保工作會議精神媒體解讀會上,環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副司長任勇對記者表示,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是環保管理體制的重大創新,是環保系統的一件大事。
他同時表示,垂直管理改革也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牽一發而動全身,不只是機構隸屬關系的調整,也將涉及地方政府層級間事權、政府相關工作部門間職能、環保系統內部職責運行關系等的調整,還需要對環境治理基礎制度進行改革完善,“從這個角度講,垂直管理改革是提升我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基礎工程和系統工程!
任勇透露,按照中央的有關任務分工要求,環保部和中編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推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環保部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正在積極開展研究工作。
“初步設想是,按照前期準備、地方試點、全面推進的‘三步走’路線圖,平穩有序推進改革工作!比斡抡f,在前期準備環節,要確保改革期間環保工作機制不變、責任不變、任務不變、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監管不軟,同時對機構編制、人員和資金等事項提出明確紀律要求。在廣泛調研、借鑒基礎上,“年內啟動地方試點”,之后全面鋪開,盡快完成,為抓好“十三五”環保留出空間和時間。
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環保執法難最大的障礙在于行政管理體制。根據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地方環保部門接受上級環保部門和當地政府的雙重領導。盡管地方環保部門在業務上聽命于上級環保部門,但在預算和人事上受當地政府的控制。
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對環保的投入是全面平衡地方工作和各個職能部門的結果。實際情況往往是地方政府官員把當地經濟發展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很少考慮對企業進行環境監管。
在一些經濟落后的基層地區,行政干預還很嚴重,一些污染大戶往往同時也是利稅大戶,受到地方一些領導的特別關愛。企業一旦出現環保方面的問題,政府就會干預環保執法。不允許關閉污染企業,不允許對企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不允許環保執法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使環保執法決定成為一紙空文。
任勇對記者表示,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仍要堅持環境質量屬地責任,推進地方政府履職盡責。改革不能弱化地方政府屬地責任,不能出現地方黨委政府履行環境質量改善主體責任有推卸、淡化的現象。
“環保的難點在縣一級,縣級環保力量較弱,要通過此次改革改變縣級環保部門履職問題,強化監督職能!比斡抡f,垂直管理要把責任落實在地方,而不是因為“垂管”把責任帶走。此外,這一制度設計也是為了堅持發展與保護“一崗雙責”,明確各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分工,讓抓發展的人同時搞環保,不是一撥人搞發展,另外一撥人搞環保,而是要讓發展與保護統籌謀劃,一體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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