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明年實施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禁止掛靠經營
記者從交通運輸部例行新聞發布會獲悉: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旨在有效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據介紹,我國是危險品的生產和使用大國,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1.23萬家,車輛37.3萬輛,從業人員160萬人,每天有近300萬噸的危險物品運輸在路上,危險品道路運輸量占危險品運輸總量的70%。
近年來,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行業管理不斷規范、發展形勢持續向好,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問題,例如非法托運、違規運輸等重大安全風險仍在一定范圍內存在,不合格罐車流入運輸市場并“帶病”運行,;愤\輸車輛通行管控措施亟待規范等。
《辦法》統籌了現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注重吸收事故教訓、總結各地實踐經驗,著力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管理,重點解決行業存在的8個方面突出問題,分別為:強化運輸源頭安全管理、強化裝貨環節安全管理、強化運輸過程安全管理、強化運輸裝備安全管理、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統一車輛通行管理政策、實施小件危險品豁免管理、強化多部門協同監管等。
《辦法》中一些具體管理措施包括:在強化裝貨環節安全管理方面,針對生產、經營企業充裝環節縱容違規運輸問題,建立了裝貨查驗制度,裝貨人要做到“五必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裝或者裝載;在強化運輸過程安全管理方面,規定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掛靠經營,建立危險貨物運單制度,明確運輸企業在發車例檢、安全告知及車輛動態監控等方面的義務;在統一車輛通行管理政策方面,規定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5類特定區域、路段、時段限制;奋囕v通行。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徐亞華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門抓緊完善配套管理制度,確保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有效保障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記者 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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